C.S.路易斯 | 在诗篇体会对神的渴慕
「得了吧!现在总该谈些令人开心的事了。」 到目前为止,本书一直是苏格兰老妇人惯于戏称的「喋喋道德经」(cauld clatter’o morality)。从这章开始,我们终于可以谈些较为美好的事物了。如果「令人开心的事」这一词并不足以道尽这些事物的好处,这便显示诗篇所供应我们的,远胜过世上其它书所供应的,且正是我们极其需要的。
在神里的喜乐
我们都知道大卫在约柜前手舞足蹈,他舞得那么狂放,以致他的一个嫔妃嘲笑他把自己降格为小丑(比起他来,这嫔妃也许举止端庄些,至于是否禀性较为良善,则未必然)。其实,大卫并不在乎自己行径像小丑,他在主里欣喜若狂,浑然忘我。这就提醒我们,虽然犹太教敬神为唯一的永生真神,它仍脱离不了原始宗教的色彩。无论就外在仪式或内在心态看,它近乎当时的异教,尤过于近乎「宗教」这名词在现代人心中所唤起的想象——那一切令人窒息的气氛、逼使人蹑手蹑脚、压低嗓门的刻板肃穆。当然,就这层面而言,犹太教和我们之间便有了一道藩篱。
的确,我们本不应称赏古代的祭典。地上的每座庙宇,无论是雅典华美的帕德嫩神庙或耶路撒冷的圣殿,都是杀牲的圣所(或许为这缘故,犹太人复国之后,对这传统并不热衷发扬,他们至今尚未重建圣殿,也未恢复献祭)。虽然如此,献祭仍有另一面的意义;倘若所有的庙宇无不散发出血腥味,它们同时也散发出燔肉的薰香,洋溢着喜庆和乡土的气息,其中不乏神圣的色彩。
小时候读圣经,我总以为耶路撒冷的圣殿之于地方会堂,正等于基督教国家的大教堂之于教区礼拜堂。这种平行的对等其实并不存在,犹太教会堂里的活动迥异于圣殿中的活动。会堂是人们聚集聆听律法的地方,间或有人在此讲道——通常是些路过的著名传道人(参阅路四20、徒十三15);圣殿却是献祭的地方,敬拜耶和华的主要祭典在此举行。基督教教区礼拜堂则是两者的融合,讲章和教导指出它源出于会堂;但因圣餐和其它所有圣礼也在这里举行,它便形同圣殿,对神的敬拜可以在此充分完成。若没有圣殿,犹太教就支离破碎,失去它最核心的作业;但是,任何会所、谷仓、病房或田野,都可成为基督教的圣殿。
在我看来,诗篇最大的价值莫过于表达了使大卫为之手舞足蹈的那种在神里的喜乐。这种喜乐是否单纯、深邃,像奥秘派信徒或伟大圣徒对神所臻至的爱?在此,我无意辨析其中的差别。我倒是要拿这种喜乐与因袭成习的「上教堂」和繁冗的「祷吿」相比。感谢神,像后者这样的信仰窠臼,我们大多数人虽常落入,却也非永远受其禁锢。与这些信仰窠臼相比,诗篇中所流露的在神里的喜乐,显得何等率真、豪放,是我们深自窃羡,并希望诵读间便心领神会的。
在圣殿中瞻仰神的荣美这种喜乐是环绕着圣殿而涌生的。事实上,对思想比现代人单纯的诗人而言,所谓「属灵」的爱神(这种说法其实相当危险),与享受圣殿中的节庆之间,并无分野。这点不容我们曲解。需知犹太人与希腊人不同,他们不是喜欢分析与逻辑思考的民族;事实上,除了希腊人之外,没有任何古代民族有这倾向。
今天,我们极易区分真正到教会敬拜神的人和其他纯因音乐、好古、或动人的气氛而陶醉在「美妙仪式」中的人;犹太人不可能这么区分。试着想像一个敬虔的现代农夫,每逢圣诞节或收获后的感恩节,在教会中所感受到的,你便能揣摩出犹太人出入圣殿的心境。当然,我所指的是真正信神、经常参加礼拜的农夫,而非特殊节日才上教堂,因此充其量不过像个异教徒的人(这样称呼,并无揶揄的意味),这种人实行异教式的敬虔,每逢固定节期向未知之神膜拜;其它时候,则将之抛诸脑后。
是的,我所刻划的这个农夫是位真正的基督徒。你若要求他在节期的敬拜中,自心里把属灵的成份从其余感受中析离而出,便是为难他。这些感受包括:从群体活动中由衷享受到的社交乐趣、对圣诗(和人群)的赏爱、对同类节期敬拜自童年来所累积的回忆,以及对收获后配得的休憩,和礼拜后圣诞大餐的企盼。这一切在他心中实已溶为一体;对于任何古人,尤其是古犹太人,更是如此。
古犹太人是极端接近土壤的农夫,未曾听说音乐、节庆或农事需与宗教划清界线。也未曾接触不掺合这些事物的宗教。生活对他而言是一体的,这固然使他容易落入思想较复杂的现代人所可以避免的信仰流弊,但却也容许他享受到后者所欠缺的和谐。
因此,当诗人们提到「见」神的面,或渴望「见」他时,大多数意味着发生在圣殿的事;率直地说,他们指的是观赏到节期的庆典。换句话说,「只要身在耶路撒冷,便能躬逢盛会。」所以,诗篇六十八篇说:「神啊,你是我的神,我的主,人已经看见你行走,进入圣所。歌唱的行在前,作乐的随在后,都在击鼓的童女中间」(24、25)。读这两行诗,我们仿佛听见诗人咏叹着:「看哪!神来了。」如果你我身历其境,当也能看见乐师和击鼓的童女;至于能否随而「感受」到神的同在,那就难说了,或许能,也或许不能。这种分歧,古时的敬拜者却意识不到。
相反地,一个现代人若渴望「一生一世住在耶和华的殿中,瞻仰他的荣美」(二十七4),我想,他指的是希望经常得见属灵的异象,并能享受到「可感知的」神的爱;当然,这些属灵经历的获得,并非没有仪式或对圣礼的默想中促成,但却有别于它们,不能假设是它们带来的必然结果。然而,我怀疑,诗篇二十七篇的作者并未将「瞻仰神的荣美」和敬拜的活动分隔开来。
和谐瓦解之后当人发展出抽象和分析的思维时,这种古老的和谐便瓦解了。仪式一旦可以与见神的面分开而论,它便可能沦为神的代替品;甚至与神相抗衡。仪式一旦被分别看待,便立刻变质,在神之外独立发展,像癌一样繁生,不可抑遏。每个小孩总有一段时间不懂得区分宗教节庆和它的属灵意义。
我曾听说有个极虔诚的小男孩在复活节的早晨,喃喃吟咏着一首自谱的诗,其中有一句:「巧克力蛋和复活的耶稣。」在我看来,就他的年龄言,这首诗的技巧和其中所反映出来的对主的爱,都是值得赞赏的。可是,不久,这孩子便再也享受不到这种天真的和谐了。他将懂得分辨复活节中属灵的与节庆仪式间的不同:巧克力蛋对他不再具有任何神圣的意义了。一旦他作出这样的区别,就必须为它们定出先后次序。如果他把属灵的层面摆在先,便能依旧在巧克力蛋中尝到复活节的滋味;否则,巧克力蛋不久将变成只是美味中的一种,若在神之外单独享受,总会逐渐失味。
相似的情况发生在犹太教的某个时期,或某些犹太人的经验中。和谐崩解了,躬逢祭典与见神的面成为截然不同的两回事。不幸的是,这并非意味着祭典失去了它的重要性;反之,祭典可能经由许多歪曲的模式,变得比从前更加重要。人们可能把祭典视为贪婪的神与人之间的交易而加以重视,仿佛这位神着实需要大量的兽尸;除了杀牲之外,别无其它途径可以赢得他的青睐。更糟糕的是,人们可能认为祭牲是他唯一所需的,所以,按时献祭便能使他满足,不需顺服于他对仁慈、公义和真理的要求。对祭司而言,整套祭祀系统将因此更显重要,无非因为这是他们的专业技艺和生活内容;所有他们的学问、尊严和经济状况都与此息息相关,他们将愈来愈讲究自己的祭祀技巧。
当然,犹太教中并不缺乏针对偏颇的祭祀观提出矫正的言论。先知们不断加以评击;诗篇虽大体是圣殿诗集,也不乏针砭之语。例如诗篇第五十篇中,神对他的百姓说,所有一切圣殿中的敬拜,单看其本身,并非真理之所系;他更特别调侃源自于异教信仰,以为神真是需要被喂以燻肉的祭祀观:「我若是饥饿,岂用吿诉你?」(五十12)有时,我甚至臆想神可能也会问某类现代的神职人士:「我若需要圣乐,我若正着力研究西方祭祀沿革的冷僻细节,你真以为我需仰赖你的帮助吗?」
从诗篇中重温古犹太人对神的渴慕大家既然都知道祭典可能变质,也有人对此提出斥责,我们不必在此费词强调。所应强调的是,基督徒(至少我个人)需要更多享受诗篇所揭示的以神为乐。并且需要知道这种在主里的喜乐,虽有各种不同的情况,多少都与圣殿有关。这正是犹太教历久弥新的核心真理。
为什么要爱神?对这问题,诗篇的作者也许不及我们懂得多;他们不知道神赐给他的子民永恒的喜乐,更不知道为了替他们赢得永生,他甘愿受死。然而,他们抒发出对神同在的渴慕,这种渴慕只会涌自最敬虔的基督徒或基督徒最敬虔的时刻。他们希望天天活在圣殿中,以便能常常瞻仰「神的荣美」(二十七4)。他们企盼前往耶路撒冷,「出现在神的面前」,这种企盼简直像是一种肉体的饥渴(诗篇四十三篇)。神的同在从耶路撒冷发出光来,是「全然的美丽」(五十2)。若不能这样与他相遇,他们的灵魂便如「干旱、疲乏、无水之地」(六十三2)。他们切切盼望能因「圣殿的美丽」而获得满足(六十五4)。唯有在那里,他们才能得享安息,好像「麻雀为自己找着房屋,燕子为自己找着抱雏之窝」(八十四3)。在神的院宇住一日,胜似在别处住一辈子(八十四10)。
与其称这种渴望为「对神的爱」,我宁可称它为「对神的饥渴」。有些人也许认为这种称法过于鄙直,然而若称「对神的爱」,却又容易令人联想起「属灵」这词及其所影射的一切反面或狭隘的含义。这些古代诗人似乎不认为因拥有这种感情,自己便多虔诚、多值得人称许,也不认为这是因着自己特别蒙神恩眷。他们不会像我们当中某些人那样,以道貌岸然掩饰这种激情。至于与我们当中灵命最好的人相比,则又不那么谦冲自抑;几乎可以这么说,面对这激情,他们比较能够泰然处之。这种感情活泼而奔放,就像天然的、肉体的欲望那样一触即发,令人兴奋不已。
的确,诗人是欢喜快乐的(九2),他们的手指因渴望弹琴而发痒(四十三4),他们热爱琴和瑟——琴瑟呵,你们当醒起!(五十七9)——让我们唱首歌、拍着手鼓、弹着琴瑟,向神「大声欢呼」(八十一1、2)。是的,大声欢呼,单有音乐是不够的,让每个人,甚至蒙昧的外邦人都拍掌应和(四十七1)。让我们敲钹,不只配乐和谐,也要大声敲,且要跳舞(150篇5节),甚至让远方的众海岛都一齐欢喜(九十七1,众海岛都在遥远的地方,因为犹太人并非航海民族)。
并非说这种豪兴——或者这种喧哗,如果你乐于这么形容的话——能够或应该重新加以发扬。其实,有部份是不必重新发扬的,因为它们从未流失过,仍然余绪犹存。实在不必费词伪称我们圣公会的信徒是此中楷模;我想,罗马公教、希腊正教和救世军都比我们保留更多这种传统。即使如此,我们应该还能欣喜若狂至忘我的地步吧?
另有一个更深刻的理由使这豪兴在现代略受遏抑。所有基督徒都知道「灵魂得赎的代价」有多大,犹太人却不知道。基督徒的生命是由受洗归入死亡开始的;而最令我们陶然享受的筵席,又奠基在领受基督破碎的身体和流出的宝血上。因此,我们的敬拜里含有一种深沉的悲哀,是犹太教所缺乏的。我们的喜乐必须是一种可与这悲哀并存的喜乐,犹太人灵里的歌曲调简单,我们的则旋律复杂,恰似依对位法谱成的乐曲。
不过,这阻碍不了我们从喜乐的诗篇中领受到在神里的欢欣。那里头虽有目前不被我们视为属灵的因素存在,又无某些人认为属灵必备的因素,我却从其中发现一种完全以神为中心而有的经历:因着以神为中心,诗人切切向神祈求,求神以他的同在为赏赐,以他自己为赏赐,因为这是最高层次的喜乐,全然真实的喜乐。透过这些古代诗人的真情流露,我更加认识了犹太人与基督徒共同敬拜的神。
这种特属于希伯来人的喜乐或豪兴,也曾透过其它途径获得抒发,且让我们在下一章中继续探讨。